图片:本周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是高楼扔砖砸死百日女婴的事件。广州市海珠区凌女士怀抱出生103天的小女婴走在胡同时,被一块从楼顶飞下来的红砖砸死了,警察最后找到“凶手”,竟然是一名12岁的小男孩。小男孩的家也是外来工,当时连1000块也拿不出,法律责任以及贫穷的伤害,引起社会各界热议。
主持人:朱律师,高空抛物伤人是不是法律已经缺位?面对贫穷,社会救助怎样才能快捷地帮助受害的家庭?
朱永平:12岁的小强抛下“夺命砖”,彻底毁了两个原本平静的家庭。因为小强未满十四周岁,所以不能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。可苦了他的父母。他爸爸愿意赔偿,可是太穷了,于是他一连两天到处找老乡磕头借钱,头上磕出了一个大包。法律在这里并没有缺位,对高空抛物的伤人作了详细规定,可是对贫穷的老百姓来讲,赔不起,却是法律管不着的事情,好在我们的司法所及时介入调解,尽管在慈善事业不发达的广州,还是有许多好心人捐款去救助这两个家庭。我们要反思的是,我们走在马路上,是不是要戴个安全帽出门?啤酒瓶、花盆、菜刀、晾衣架等等东西,有时也从天而降,我们该怎么办?文明城市有文明人,道德加法律的管制,也许可以管一管这些从天而降的东西。
主持人:确实如此。广州要进入全国文明城市,不加强道德法制建设,或许只是一句空话。接下来的高空坠落案,是意外,还是和文明有关,大家接着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