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做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准备
日 期:
2009-07-04 12:58
来 源:
广州电视台
编 辑:刘佩
央行等六部委昨天(3日)联合公布了《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》,公布上海和广州、深圳、珠海、东莞等五个城市成为人民币贸易结算的试点城市,同时明确境外试点范围暂定为港澳地区和东盟国家。中国银行广东分行表示,他们已经在省内的四个试点城市,抽取了300家有港澳业务的企业作为试点企业呈报人民银行广东分行,经过国家的金融管理部门审核后,预计下个星期就可以公布试点企业名单。(余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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