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献血还是“献款”义务还是责任?
日 期: 2005-10-18 06:40 来 源: 编 辑:绯雨

  今年52岁的老周是一个下岗工人,前段时间因为支气管扩张需要做手术,在手术中他输了1000cc的血。不过在出院时,老周发现收据上多出3600元的费用,医院方面的解释是"献血互助金"。

  老周一脸迷茫, 面对收据上的金额,他首先想到的是借钱。

  [采访]自己下了岗没工作,哪里有这么多钱交,成日问人借又没得还有没工做。

  其实,不仅老周对献血互助金一无所知,大部分市民也对此知之甚少。

  [采访市民]

  "什么叫互助金?"

  "不大清楚,刚推出的吗?"

  虽然市民对互助金知之甚少,但是血液中心负责人江主任就满意地表示,2005年,广州市首次100%满足了临床用血的需求。广州市的无偿献血量大幅度的提升,不得不归功于用血互助制度的出台。

  [采访]广州市血液中心主任 江朝富

  有了这政策之后,大家都觉得献血与自己有关,与家人有关,那是不是踊跃参与啊?

   献血互助金究竟是什么?它是去年10月发布《广州市献血管理规定》中最引人注目的一条规定:要求今后符合献血条件的未献血者在用血时如果不能出示其配偶、直系亲属的《无偿献血证》或所在单位的《单位年度互助献血证》,将由所在单位或本人(无工作单位人士)向献血办或其委托的医疗机构缴纳用血互助金,互助金的金额按所用血液成本费的3倍计算。现在这个规定出来已经有一年时间了,但是引发的争论却没有停止?

  [采访市民]:"不合理,我认为不合理,该是多少钱就多少,为什么又要给多三倍的钱?

  [采访市民]"没献血的话就要交三倍的钱?这个不好理解。"

  市民对新制度充满怀疑,市血液中心的负责人却非常理解当中的意义。他说,类似老周这样的病人,要想拿回献血互助金,办法只有一个。

  [采访]广州市血液中心主任 江朝富

  如果想返还,只有一个办法,参加无偿献血,动员直系亲属。6个月之内,还是存在医院或是我们血办,需要偿还的凭你的献血证,血办进行返还。

  当知道3600元的来龙去脉后,老周也想过献血的途径把互助金拿回来,可惜却是事与愿违。

  [采访]我现在孩子小没有办法献,我自己有办法有能力自己当然献啦。那也没办法。

  老周很无奈地说,自己对这笔钱已经不抱任何奢望。类似老周这样,被强制缴纳了用血互助金而无法拿回的人究竟有多少?血液中心介绍,自《献血规定》出台以后,收取的互助金中80%已经返还,余下的20%因为病人自身的各种原因而未能取回,老周就属于这个范畴。

  记者还获悉,根据《免交用血互助金实际操作规定》,可免交用血互助金的主要有八种人,包括已献血者,革命荣誉军人,残疾人士,特困户等。不少市民就认为,从人性化的角度看,这八个类别的涵盖范围不够广。

  1998年10月1日之前,我国的医疗临床用血主要是依靠有偿采血。自1998年10月1 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》正式实施以后,我国才实行国际通行的无偿献血制度。不过,无偿献血制度并不能解决临床用血紧张的状况,于是便有了义务献血和现在的献血互助金制度,那么也有市民会问互助金对于大家来说是献血还是献钱,是义务还是责任呢?

  [采访市民]

  "我都想捐血,但身体状况不允许便不可能嘛,不可能的话,是不是就不能享受以后用血的优惠呢?"

  "我本身是贫血的,不适宜献血,那没办法的了,要用的时候再算吧。"

  血液中心负责人还表示,自从去年10月实行新的《献血规定》至今,广州市的献血量已经达到35吨,同时期医院25.7吨的临床用血,全部来自于本市的无偿献血。他乐观地说,用学互助金的实行,已经取得了比较好的社会效益。   

  无偿献血制度的实行,无论是对社会文明的进一步提升,还是对临床医疗安全用血的进一步保障,都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。作为过渡的现阶段,在无偿献血未能一步到位的情况下,它和计划无偿献血,也即大家熟悉的义务献血二者并存。对于市民而言,也许他们弄不清楚,献血是叫"无偿"还是"义务",但他们绝对清楚,献血是一项公益事业。

  [采访献血市民]

  "献血也是一种义务吧,同时也是为了家人和自己。"

  "大家都应该这样,人人为我,我为人人。"

  就在献血是"公益"的观念日渐深入人心时,不少市民却认为,去年开始实行的用血互助制度,虽然极大促进了血库存储量的增长,但也将献血由"自愿"变成了"必须",带上了强制的意味,亵渎了这项社会公益本身的纯洁和崇高。

  [采访市民]

  "我觉得这个制度不太合理,献血是每个人的责任,但不能用这个制度去强迫人家献血。"

  "这样子变成一种强迫性的处理方法。"

  其实,不但市民颇有微词,不少医院也有自己的见解。由于尚未清楚该如何收费,而且各间医院开展实施互助金制度步伐不一样,部分医院从去年10月,自新《献血规定》正式实施起,就开始收取用血互助金,而有些医院则今年才开始实施。院方认为,个中的部分原因,是《献血规定》欠缺比较具体的操作细则。

  [采访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输血科主任 原耀光教授]

  比如重病,急于手术的,在界定审核他有无互助金,有一个时间的拖延,我们怎么解决它呢?这也是我们市血办的一个宗旨,危重的病人,急救的病人,先用血,后办手续。

  而至于急救之外的情况,如果病人需要做手术而又未能出示本人或家属的无偿献血证的话,医院就表示,他们的通常做法,都是鼓励病人家属先去献血。在取得献血证后,就可以免交互助金了。

  [采访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输血科主任 原耀光教授]

  我们就近有采血点,好多病人家属马上去参加无偿献血。

  尽管医院也是一片苦心,但病人和家属始终有些愤愤不平。按他们的讲法,以往入院只是荷包"出血",但如今却是如假包换的放血。

  [采访市民]:

  "我要用血,但要那样搞的话,还搞献血来干嘛。"

  "那无非就是鼓励大家献血,我觉得这是一种自愿的行为,不是说你要强迫去做的。"

  对于市民的抱怨,医院表示理解。院方一再强调,家属在术前献血怎么都比术后献血划算得多。因为按规定,病人用血后6个月内,家属献血量要超过600ml,才可以返还互助金。

  根据《献血法》,"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200ml,最多不超过400ml,两次采集时间隔期不少于6个月。"也就是说,一个人要献600ml的血,起码也要超过6个月的时间,而返还互助金的期限只有6个月,这对于本来就没有献过血的一般人来说,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。

  为了病人的用血,为了免交3倍的互助金,很多家属在"放弃钱"还是"放弃血"的思想边缘苦苦挣扎。

  [采访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输血科主任 原耀光教授]

  真正的无偿献血应该是完全自愿的,无目的的,不受任何压力来进行的。目前互助金是一种经济手段,病人来治病无形中有一种压力,这同无偿献血的宗旨是有差距的。

  的确,存在"血荒"并不意味着我们必须放弃无偿献血,而重新选择遵循强制逻辑的"义务献血"。如今的互助金制度,多少令无偿献血与"公益"之路背道而驰。当有偿献血已经寿终正寝,计划无偿献血的比例正在逐渐减少的时候,新推出的互助献血又将持续多久呢?

  广州市血液中心主任 江朝富

  我们的目的,不是要你的互助金,不是要你的钱,而是你的血,而是需要你踊跃参加无偿献血。大家都能自愿地自觉地在我们的献血点献上自己的血液,到那个时候我们互助金的制度也应该是终结的,不会再要这个经济的杠杆措施来保证我们临床用血。

  无论是分发指标式的义务献血,还是互助金制度下的义务鲜血,在今年确实100%地满足了临床用血的需求,虽然目前结果让人满意,但是献血互助金制度的实施,难免让人对献血这项高尚的公益事业产生一些疑惑:钱与血密切相关,无偿和义务混为一谈。解决用血紧张的问题,更应该完善以激励机制为主的无偿献血制度,献血毕竟还是一项公益事业.

  接下来是新闻互动时间,昨晚城市话题播出"商品退换,为何难!难!难"节目,手机尾号为5196的观众说,昨晚我家挂在墙上的空调室内机掉下来了,我找生产厂家他们态度很差;手机尾号4583的观众说,我买了国内著名品牌的手机,现在电池半天都用不到,而且不让更换.看来厂家和商家是应该反省一下了,观众朋友可以通过短信发表你们的见解,讨论了献血互助金的话题,明天的"城市话题"让我们来关注一下当天进行的广州市停电大演习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