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新闻发布会现场]:
(市地税局政策法规处科长唐铁建):这不是新规,只是一个补充.
【旁白】新出台<关于个人转让房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》近日引起各界的强烈反应,今天下午, 广州市地税局就专门召开了一个专题宣讲会,针对市民最关心的问题一一做了解释.
[主持]:广州市地税局隆重其事,召集各大媒体开一个专题宣讲会当然是事出有因,根本目在于释疑解惑。而所有的疑惑,都是源于市地税局在本月中旬出台的那份<<关于个人转让房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》。通知明确规定,从明年1月1号起, 税务部门将对个人的二手房买卖实行两种税收方法:第一种叫“核定征收”,方法是和以前的一样;而第二种叫“据实征收”,即是市民卖房如果赚了钱的话,税务部门要将其收益净增值的20%作为个人所得税来征收。当其时,消息一传出后,由于社会各界对相关细则不甚明了,因而众说纷纭,反应强烈。
【旁白】12月21日早上8点半,也是消息公布的第3天,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里面早已经是人头涌涌. 根据工作人员的统计,当天的交易多达450多宗,足足是平时的2 倍.而来的人都是抱着同一种心态: 赶搭尾班车.
(市民):提前办理,1月1号前办理,避免负担,一间屋几十万.如不提前办理,那笔钱几万谁负担?
(市民):觉得买房要快点买,现在是净收,否则那20%都要负担,房价更高.
【旁白】贞姨和清姨就是其中的一对卖家和买家.贞姨准备把她原来那间房改房以12万的价钱卖给清姨.为了可以赶得上这躺尾班车,她们早上6点几就从罗冲围赶过来排队.
(贞姨)开门一看足足成千人,三个人排队,还叫人帮忙填表.
(冰姨):个个都赶尾班车,今早还看到两个老人相互扶着,我们还算好,个个都怕.
【旁白】卖方的贞姨说,她算过,如果明年才交易,她间房就可能要交2万的个人所得税,这和12万的售房房相比,实在太拉利了.
(贞姨):影响穷人,富人大把钱,当然不影响,我不是,我要卖小买大套间.因为现在有孙子,没理由三人一间屋,要买大些,我现在还在供楼,要交这么多税,怎么行?
【旁白】而买方清姨也同样担心,如果明年才买房,这2万的税收会分摊到自己的头上.
(清姨):现在要征收20%,说要2万,下岗了去哪里找2万?
【旁白】除了贞姨和清姨,很多市民都不多明白政府补充通知出台的目的,他们甚至担心,新规定实施后,整个房地产市场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.
(市民):引起混乱,上年才收5%营业税,现在要20%,政府行为急进了一些.
(市民):很无辜,加大大家的负担,加了几万元,成交额肯定低很多.
【旁白】市民的担心来源于对政策的不了理解,当天赶着交易的市民都表示,对这个补充通知其实是一知半解,只知道要交20%的个人所得税.
(贞姨):上升20%的事情还没搞清楚,房管局的人都答得我们很模糊, 一头雾水.
(市民):不清楚,只知道要20%,买就快买,否则要多给钱,房价更高了.
(市民):我们不清楚,政府需要再讲清楚些.
【旁白】市民一头雾水,第一时间自然要向房产交易部门问个究竟。可惜,作为地税代征点的广州市房屋调换总站,都说暂时不太清楚,只是按目前的书面的文件看,他们有这样的理解.
(调房总站工作人员):我们理解,市民选据实征收还是核定征收可以自己觉得.
【旁白】房产交易部门的理解到底有无偏差呢?当我们再就这个问题询问返地税部门时,他们却又是另外一种说法.
(市地税局税政二处副处长潘仲其):地税部门和个人选择两者相结合,具体做法还在商定中.
[主持]:各种猜测,各种说法多不胜数。不过“解铃还须系铃人”,最后一锤定音,解释具有权威性和准确性的终归还是税务部门。有行内人士认为,正是相关规定的出台和解释都不清不楚,才会引起近期大家那么多误会,甚至导致市民出现心理恐慌,引起交易高潮。事到如今,我们姑且抛开争议直面主题,市民面对即将到来的新税收规定,买卖房屋时由谁来决定采取哪种征税方式,是最重要的问题。因为,这直接关系到交税多少的问题,和荷包息息相关。
【旁白】对于市民担心新规实施后会多叫税额的问题,有房地产专家就解释,两种税收方式中有一种其实是和以前一样的,但是究竟哪种更加划算,就因人而异.因此不一定新的征收方法就要多交税.有些情况可能反而省了钱.
(地产代理有限公司项目部副总经理黄韬):每个个案买卖双方都要计数,据实征收和核实征收的区别,这个方向实如果差额越大,或者赚得越多,这个核定征收相对就便宜些,有优惠,如差额大,据说征收就不会很合理,而炒卖方就不算很优惠.
【旁白】王韬说,其实这个分水岭就是收益净增值是否在5%以内,他和我们算了一笔数.
例如A单位以38万购入,以40万卖出,合理费用为1万;如果按据实征收的方法,应交税额为: (转让房产收入40万-房产原值38万-合理费用1万)×20%,也就是2000元.如果按核定征收的方法, 应交税额为:转让房产收入额40万×应税所得率5%×20%=4000元。核定征收比据实征收足足多交2000元.而卖家的收益净增值其实是2.5%<5%.这种情况下,卖家选择据实征收就更加合化算.
如果B单位以100万购入,以120万售出,合理费用为3万;按据实征收的方法,应交税额为(120万-100万-3万)×20%=34000元.按核定征收的方法,应交税额为120万×5%×20%=12000元,核定征收比据实征收少交22000元,而卖家的收益净增值其实是17%>5%,这个时候,卖家选择核定征收就更加合化算.
【旁白】这样算来,市民是多了一种选择, 多了一种省钱的可能.但是通知并没明确指出最终由谁来决定税收的方式,也就是市民能否自由选择一种更省钱的方式还是未知数.通知只是说明, 要选择据实征收,就必须提供支付合理费用的相关凭证, 主管地税征收机关出具按“据实征收”的审核意见等5项完整的证明材料,缺一不可.对此,有房地产专家就觉得这样容易引起混乱,让避税者有机可乘.
(地产代理有限公司项目部副总经理黄韬):但核定征收有可能由于差价大,会省了或者避了税的,操作上有漏洞,业主明明有单据,有证明,去地税局说没证明,提供不了相关证明,这需要税务局连同房管局,工商局查找证据,这需要很大的工作量,时间.
【旁白】黄韬认为,部分10年以上的房屋买卖价格其实是很难查证,这对地税局来说无疑也是一个很大的挑战.而资料是否容易核实和征收的方法最终由谁决定,是关系到影响的范围和程度.这点一日未落实, 具体的影响都很难判断.而之前地税部门正是在这点上含糊其词,才会引起大家的误解和混乱。现在这个问题终于水落石出,除了以上的几个大家关心的问题外,在专题宣讲会上,地税部门还针对其他市民关心的问题做了解释.
(市地税局税政二处副处长潘仲其).超过5年而且是唯一自用房可享受免税优惠,房改房大多数都符合这个条件,市民无须担心,地税部门会依法保障大家的利益.
【旁白】除了房改房问题之外,地税人妖还针对本次通知对二手房交易造成的影响做了解释.
(市地税局税政二处科长卫广林): 差额大的受影响才相对较大,对整个房地产市场不会造成什么影响.
[旁白]:有行内人士就认为,这次通知的出台其实是对今年6月份开始实施的房产新政的一个补充.无论是以前“购房未满两年,转让房产要交5.5%营业税”的做法,还是现在“按增值部分征收20%个人所得税”的规定,对于以短期谋利为目的的炒家来说,利润空间都会被大大压缩。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抑制炒楼行为,再次表明政府打击炒楼的决心。不过,市地税部门就表示大家无须过分猜测 ,这次只是为了配合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而做的正常调整.
(市地税局税政二处科长卫广林)不是为了打压楼价,只是为了贯彻总局税收的政策.
【旁白】经过广州地税局的进一步解释,各界的疑虑也终于减少了不少.有房地产专家就认为,这次补充通知的出台,近期可能会引起楼市的一些变动,但是长远来说是一件好事.
(地产代理有限公司项目部副总经理黄韬):从心理上这一两个月影响了楼价的上升,买家和卖家都担心这20%会不会放在我头上或转嫁到市场,心理压力大,但一旦解释,或者税务局解释这两种方法应该如何挑选时,相信不担心会转嫁到市场,反而便宜了,造成市场更多人买.
【旁白】另外,黄韬还提醒市民,补充通知实施后,在买楼的时候就要多个心眼.
(地产代理有限公司项目部副总经理黄韬):千万不要买违法的楼宇,如择地,集资房,或一些不是房管局核定的可上市的工房等等.所有政府部门收费发票,单据要保留,一些协议,费用也要保留,这是一个关键,以后再卖是一个很大的根据.
[主持]:其实这次市地税部门的补充通知,除了加设一种税收征收方法之外, 还有一条新规定, 如果市民能够提供完整资料,证明所出售的房屋是成本价的话,那就不用交纳个人所得税。业内人士认为,这比原来的规定显得公平和人性化,不过也更容易给一些偷税避税者提供了一条避税的途径.纵观杭州、南京、北京等城市,类似的个人所得税征实施不到一年,就纷纷偃旗息鼓,不难想象,广州的征收之路也将是“路漫漫而修远”,最终的成败得失,我们只能拭目以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