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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广州暂住证将享有更多户籍居民权利
广州电视台(2008年7月24日 20:21:15)


  广州电视新闻

  市政府今天(24日)公布《广州市流动人员管理规定》,持有广州市暂住证的人员,今后可以享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多项户籍居民享有的权利,规定将从8月18日开始实施。

  广州现时在册登记的流动人口有466万,是全市户籍人口的六成多。新规定首次将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,纳入广州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划。其中专门明确了持有暂住证的流动人口,可以和广州居民一样享受申领驾照、申办通行证、参加社会保险、子女义务教育等九个方面的便利和公共服务。《规定》也首次明确用人单位的责任,要求不得招用无暂住证的流动人员,录用流动人员后要签定并履行合同,遵守最低工资制度并办理社保。不少在广州的外来人员知道这个规定都说好。市政府表示,预计2010年广州人口将会达到1200万,新规定的出台是为了优化人口结构,在人口流动上,广州仍然是一座不设防的城市(采访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赵南先:对流动人员的管理不简单设条件 但是很简单 只有很好的就业能力 才能有很好的就业位置 否则在这个城市呆不住)深圳将会在8月1日取消实行多年的暂住证管理制度 而广州流动人员管理办公室表示 现在正研究相关问题 是否取消 无确切时间表 一切会按照刚发布的《广州市流动人员管理规定》执行。此外,新规定还首次将散居的外国人纳入流动人员的管理服务范畴。详细的内容。

(编辑:chll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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